VIETTEL-CA
1. 服务简介
VIETTEL-CA 是由 Viettel Group(Tập đoàn Công nghiệp – Viễn thông Quân đội)运营的越南公开数字签名认证服务。签署通过 MySign 应用完成,数字证书存放于该应用内,身份认证亦在应用内完成。本次对接的是 VIETTEL-CA 获许可的公开 CA 证书能力,而非单一签署应用。
2. 所在地
VIETTEL-CA 持有越南信息与传媒部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签发的公开数字签名认证服务许可证第 363/GP-BTTTT 号,有效期至 2032 年 8 月 19 日。持牌主体为 Viettel Group,注册于河内,企业登记号 010009106。该许可证授权以远程签署模式(ký số từ xa)提供服务,覆盖个人与组织证书、SSL 服务器证书及代码签名证书。持牌机构名单由越南国家电子认证管理机构 NEAC 公布。了解更多
3. 支持的签名级别
- 公开数字签名(chữ ký số công cộng)—— 由持牌公共认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所支持
4. 依赖条件
通过 eSign.AI 对接 VIETTEL-CA 证书签署通常需要:
- MySign App —— 签署人在 MySign 应用内完成账户注册、登录或激活,并持有可用于签署的数字证书
- 应用内认证 —— 首次 OTP 验证、设备绑定、Face ID 或指纹验证均在 MySign 应用内完成;eSign.AI 不收集 MySign 的 OTP、生物识别信息、访问令牌或完整证书信息
- 已启用插件 —— 工作区管理员须先在插件中心安装并启用 Viettel MySign 插件,发送方才能新建信封时选择该服务
- PDF 文档 —— 待签署文档须为 PDF 文件
- 有效证书 —— 若未找到有效证书,系统不会创建签署请求;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状态允许签署
5. 合规说明
越南电子交易与数字签名的法定框架由 2023 年第 20/2023/QH15 号《电子交易法》(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与 第 23/2025/ND-CP 号政府条例(2025 年 4 月 10 日生效,规范电子签名与信任服务)共同构成。
该法第 23 条规定,电子签名不得仅因其以电子形式表达而被否定法律效力。公开数字签名 —— 即 VIETTEL-CA 获许可提供的路径 —— 是采用非对称加密与公开数字签名证书生成的电子签名,须满足该类别对真实性、完整性与不可否认性的要求。
第 23/2025/ND-CP 号政府条例规定,签署人与接受方均负有在接受签名之前及接受时核查数字证书状态的义务。境外电子签名与证书的跨境使用另由该法第 26 条、第 27 条及第 06/2024/TT-BTTTT 号通知规范。







